校園民主化


1987年7月14日臺灣宣布解嚴,政治加速民主化,社會更加開放多元。加諸師資培育法的公布,使得臺師大從傳統師資培育大學轉型為綜合型大學,民主的風氣也自社會吹入校園,使師生隨著社會一同進步。

取消操行成績


教育部於1952年6月修正頒布之〈訓育綱要〉推動學校訓導工作,其政策屬性為管制重於開放,訓導重於輔導。臺師大依訓育綱要實施訓導規則,其中規定操性成績分為:

  1. 滿八十分以上者為甲等
  2. 滿七十分以上為乙等
  3. 滿六十分以上為丙等
  4. 不滿六十分者為丁等,丁等不及格

學期操行總分之評定,根據訓導處及導師平時考核分數平均之。操行總分不及格者,予以勒令退學處分。

自2013年起臺師大宣布取消操行成績制度,設立獎懲委員會,由公正客觀第三人評定,學生亦可藉由申訴管道,爭取自己權利。期待透過廢除操行成績,希望培養學生自律能力,更藉此徹底展現公民自由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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