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裡的學潮


學潮罷課


臺北高校大罷課

1930年,臺北高校一名即將遠征日本的棒球部主力游擊手因考試作弊,以及另一名以筆名購買香菸、被販賣部誤認為詐騙的學生,雙雙受到退學處分。高等科學生認為校方未徹查事實,便嚴懲學生的作法失當,向校方提出陳情卻遭駁回,再加上對於部分教師不滿的情緒,遂於9月10日發起罷課行動,固守學寮。

學校數次勸導學生結束罷課、與學生代表進行會談等,未見成效。終於在9月10日晚間,一名自由派的教授在警察抵達前馳赴宿舍,擊破窗戶連喊「快走!快走!有大事發生了!」學生才奔出宿舍,群集於操場高唱校歌後解散。

因學生處置問題,校內教師也形成兩派對立狀態,其中2名自由派教授因此去職,事件發生後,校方公布的懲處名單包括19名無限期停學者及3名退學者。但實際上,校方在不久後便讓停學者復學,退學者也在測驗後發給畢業證書。換言之,遭懲處的學生並未受到真正的處分。校長下村虎六郎則於翌年離職,交由谷本清心教授接任。

昭和5年9月12日 同盟休校報導
昭和5年9月20日臺灣新民報社論
1930年代臺北高校師生於七星寮合影,中央著羽織者為校長下村虎六郎

臺北高中大罷課

二戰後,全臺校園處處因著對於教育問題的不滿,使學生的抗爭層出不窮。在這樣的氛圍下,倏地自舊制高校轉變為一般高中的臺北高中,也在1946年6月21日這天,針對升學改革、職員肅正與學校存立等問題,向校方及當局提出請願,並發動集體罷課。

身處學制變換前後的末代臺北高校學生,部分改以臺北高中學生身分繼續學業,卻失去免試升大學的權利。1946年師院成立後,又與臺北高中處於同一校地,校園空間愈加緊張。緣此,臺北高中一、二年級逾300名罷課學生,提出二年級學生通過升級測驗後可編入三年級、保留直升大學權利、兩校共用校舍等議題。

6月30日,由請願學生組成的「臺北高中學生自治會」再向父兄會寄發刻意以日文書寫的《臺北高級中學緊急父兄會開催謹告》,期引入家長的力量。7月1日,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代表至臺北高中懇談,接受學生訴求舉行學年試驗,合格者便可升級,學生即中止罷課。最終,臺北高中首任校長張金潤辭職,臺北高中校長改由師院校長兼任,直至1949年臺北高級中學停辦為止。

臺北高級中學緊急父兄會開催謹告

臺大學生抗議續招轉學生

1948年8月臺大招考大一新生及二三年級轉學生,因受各方壓力,除將備取生一律錄取外,並決定續招轉學生。臺大學生會認為(一)第一次招生已招有轉學生,(二)各院二三年級學生人數已達飽和,(三)此次招生乃各方請託而舉行,考生大部分係來頭頗大者。故反對續招轉學生。

10月29日學生會於考場勸止全體考生離場,使考試無法進行。校長莊長恭與教務長盧孝侯聯名為此向教育部提出辭職,學生則以莊校長係宥於外來壓力,不得已而執行校務委員會通過之續招轉學生一案,由是電報教育部予以挽留,並發表支持莊校長革新臺大,反對外力干預校政的宣言。莊長恭校長後於12月7日返京辭職,由傅斯年接任臺大校長。

臺大學生反對續招轉學生報導 民聲日報 1948.11.4
國立臺灣大學第二任校長莊長恭 圖片來源:上海市化學化工學會

四六事件

1949年3月20日晚間9時許,臺大法學院一年級學生何景岳和師院博物系學生李元勳共乘一輛腳踏車,行經臺北大安橋附近時,被警員以違反交通規則取締,雙方爆發衝突,兩名學生被毆打、扭送至第四分局。兩校學生獲悉此事,乃集結數百人包圍該局,提出釋放何、李兩人、嚴懲肇事者、賠償醫藥費、警察局長出面道歉等要求。翌日上午,進而以遊行活動擴大民眾視聽,並要求局長登報保證不再發生類似情事。途中,為軍警特務視為共黨傳聲筒之臺大「麥浪歌詠隊」亦加入聲援,並高唱中國大陸之學運歌曲及口號。其後,學生上述要求雖獲局長劉監烈同意,惟學生與軍警之對立並未消解。

3月29日,臺大、師院及臺北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自治會聯合舉辦慶祝青年節營火晚會,會中決議成立全省性學生聯合會,俾團結學生力量,迫使政府當局改善現狀。

4月1日,甫自南京返臺的省主席陳誠唯恐事件效應影響臺灣社會秩序,乃命副總司令彭孟緝清查主謀,並於4月5日進行逮捕。是日上午,師院及臺大同時接獲要求配合逮捕「張貼標語,散發傳單,煽惑人心,擾亂秩序,妨害治安,甚至搗毀公署、私擅拘禁執行公務之人員」,列名者計有師院學生6人、臺大學生14人(另一說為21人),大多係學生自治會之主要幹部。兩校學生不肯交人,並各自堅守宿舍與軍警對峙,迨至6日上午,軍警以優勢警力和武器衝破防線,大肆搜捕反抗學生,被捕者多達兩百餘人。此乃戰後軍警直接進入校園逮捕學生之首例,可謂校園白色恐怖之濫觴。

臺灣省警備司令部代電緝拿師院學生
省府電令師院即日停課聽候整頓 中央日報 1949.4.7
師院第二任校長謝東閔(前排左七)與陳慧坤教授(前排右六)及臺中一中校友於師院行政大樓前合影。 1949 (圖片來源:國史館)

四六事件發生後,師院院長謝東閔堅辭院長一職,陳誠改派立法委員劉真接任。6日起,師院依省府要求暫時停課,聽候整頓,學生一律重行登記以待復課;8日,在省政府督導下成立「整頓學風委員會」,制訂「學生甄審辦法」及「學籍重行登記辦法」,重新審核學生資格;29日正式復課,被捕學生雖然大多數分批釋放,但學生被除名者多達36人。

臺大則是連續三日召開行政會議,處理的重點有三:(一)接洽省政府與警備總部,了解學生被捕情況,爭取探視學生機會,(二)要求政府當局依法處理被捕學生,儘快移送法院,(三)儘速恢復上課。實際上,臺大至13日才正式復課。臺大方面因屬國立大學,不受臺灣省政府管轄,亦未遭到「停課整頓」,所受波及明顯較小。

趙制陽、方啟明起訴書 321遊行內亂罪證據不足不起訴,最後仍依擾亂秩序判刑。
師院國文系魯教興、郎立巍因甄審除名,請師院發給修業證書。
表1:四六事件師院學生除名及逃亡名單 資料來源:陳翠蓮、李鎧揚《四六事件與臺灣大學》
姓名 性別 籍貫 系別 後續情形
逾期未申請重新登記規定應予除名之學生
周慎源 臺南 數學科 圍捕時遭擊
鄭鴻溪 彰化 教育系 逃往中國
朱商彝 彰化 教育系 感訓8個月 逃往中國
鄧傳青 江西 教育系 逃往中國
陳澤論 福建 史地系 逃往中國
李德育 河北 史地系 獄中死亡
黃旭初 新竹 教育系 逃往中國
方孔裕 史地系
張贊泰 臺中 先修班
簡素嬌
李淑美
偽造證件經教育部會知法辦之學生
趙制陽 浙江 教育系 感訓6個月
程皓蘭 浙江 教育系 逃往中國
王立榮 浙江 教育系 逃往中國
徐俊 浙江 教育系 逃往中國
甄選不予合格之學生
朱乃長 上海 英語系 有期徒刑8月
宋承治 浙江 英語系 獄中亡故
莊輝彰 高雄 英語系 有期徒刑4年
薛愛蘭 福建 數學系 不當羈押
毛文昌 浙江 國文系 羈押5月
王俊廷 高雄 數學系 羈押8月
魯教興 河北 國文系 不當羈押
郎立巍 河北 國文系 不當羈押
樓必忠 浙江 數學系 不當羈押
方啟明 福建 國文系 羈押1年
章志光 浙江 教育系 逃往中國
陳光第 江蘇 教育系 不當羈押
譚震中 山東 教育系 逃往中國
林加坤 福建 教育系 逃往中國
汪應楠 浙江 英語系 不當羈押
劉君任 福建 勞圖科 逃往中國
顏義俊 浙江 教育系 逃往中國
連占武 福建 國文系 逃往中國
匡介人 江蘇 英語系 逃往中國
陳錦清 福建 國文系 逃往中國
樓高 浙江 教育系 不當羈押
逃亡
沈蘇斐 音樂系 逃往中國
陳培基 藝術系 感化教育2年 遣返中國
表2:臺大因四六事件被捕及逃亡學生名單 資料來源:陳翠蓮、李鎧揚《四六事件與臺灣大學》
姓名 籍貫 系級 刑期
周自強 浙江 政治系 5年
許華江 浙江武義 經濟系 4年
黃金揚 福建永定 物理系 3年
盧秀如 浙江黃岩 經濟系 3年
王耀華 河南 中文系 3年
許冀湯 浙江黃岩 農經系 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2年
孫達人(孫志煜) 浙江杭州 政治系 感訓1年11月20日
陳錢潮 浙江溫州 機械系 限制人身自由9月21日
申德建 農藝系 查無資料
陳琴 地質系 拘捕4個月後保釋
藍世豪 福建長汀 機械系 發交感訓,限制人身自由7月14日
林文達(林木) 歷史系 逃往中國
鄭約翰(鄭以平) 農藝系 逃往中國
陳實(方生) 農經系 逃往中國
姚謙 工學院 逃往中國
胡世璘(胡琳) 理學院 逃往中國
殷葆衷(殷衷) 政治系 逃往中國
劉登元(黃堅) 物理系 逃往中國
陳詩禮(匡敏) 英文系 逃往中國
董龍生(董剛) 農經系 逃往中國
蔣子瑜(蔣恆) 物理系 逃往中國
曾令琮 農工系 逃往中國
劉登明(黃若海) 農藝系 逃往中國
史靖國(史青戈) 化工系 逃往中國
林義萍(林一平) 化工系 逃往中國
《受難者小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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