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禮教,力抗傳統

1911年,中華民國建國,謝冰瑩五歲,她迎向中華民族政治社會的全新時潮,對女性的生命意義,自然地有了新的覺醒;但幾千年來捆綁於女性身上的桎梏,仍然緊緊地束縛著女性的生活——女子無才便是德,纏足傷痛,只能困守家中,以傳宗接代、相夫教子為生命目的,都是她自小就極度抗拒。所以她竭力爭取上學,解放開纏痛的小腳,拒絕父母安排的婚姻,要和有感情基礎的人結合。

她認為女性也要為社會國家奉獻一己之力,所以以從軍報國的實際行動來實踐這種思想;又把她在軍中的生活寫出,發表在報章上,告知世人,明白女人也可以改變以往困守閨閣,毫無作為地虛度人生。她的作為、她的文章,讓當時的社會文壇,造成震撼,許多女性因而幡然覺醒,逐漸走出家庭,為社會國家貢獻一己之力,逐漸成為女權運動的時代思潮。

但是,在她當時造成這種女權覺醒的行為,也備受世人的批評,惹起爭議和指責,是可以想知的;而因她的艱苦、她的努力,為中國女性踏出新生的一步,引領後世人的步趨,在時代的推移下,今日婦女已經成為社會國家發展的強力人力資源,是具體可見的事實。

以下分別縷述謝冰瑩的女性覺醒。

爭取求學

謝冰瑩覺醒的女性意識,第一步在她十歲那年爭取求學,因謝冰瑩小小年紀就知唯有讀書受教育,才能衝破像姐姐的命運,不要只依附男人。況且在她的故鄉是從來沒有女子讀書的,因此謝冰瑩數次請求母親讓她念書。母親最後允許她進了私塾,同時她也是故鄉中第一個能夠讀書的女子。

「我只覺得我需要讀書,我需要知識,正像我需要吃飯穿衣一般。我不懂女子為什麼生來就只能做人家的老婆,替丈夫生兒子,受公婆的虐待,正像姐姐一樣。」

《女兵自傳‧未成功的自殺》,頁 25

完成私塾學業後,好學且求知慾強烈的謝冰瑩仍想繼續讀書,惟母親認為女孩子只要識字,能做個賢妻良母、侍奉翁姑、管理家產即可,不許她繼續念書。但對謝冰瑩來說,讀書就像穿衣吃飯一般平常的事,為此她以絕食向母親表示求學的堅定。終於在絕食的第三天,母親答應她兩年後送她去讀書,學習更多知識。

拒絕纏足

裹小腳,是中國自古以來加給女子的桎梏。要得到行動的自由,做自己的主人,是謝冰瑩女性意識覺醒的抉擇。

「入大同女校,是在我十二歲的那年。當我踏進學校的門,看見許多活潑天真的女孩子在拍皮球,跳繩時,我簡直懷疑自己走進了天堂…可是有一件事,使我深深地感到苦痛:我的腳還是緊緊地被帶子裹著,本來我可以解開,然而母親的條件是不裹腳,就不許我讀書…最後我不反對同學們將我的裹腳布通通燒掉,下大雨時,我也像她們一樣,赤著腳在天井裏玩水。」

《女兵自傳‧小學時代的生活》,頁 28

爭取戀愛婚姻自主權

儘管謝冰瑩的時代已經是半開放的社會,但婚姻大事,仍舊主要依循封建禮教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方式,退婚是父母所不允准;為了取得父母諒解,謝冰瑩說明退婚的主要原因是無法接受和沒有感情基礎的人結婚。

「我和蕭明是絕對不能結合的!他與我不但沒有半點愛情,簡直連感情都沒有;他的思想、興趣,都不和我相同;他的個性、能力…,我完全不瞭解,怎麼好同他結成夫婦呢?」 「男女二人,一定要經過情感的進化,才能達到結婚的目的。何況夫婦乃是一生的快樂與幸福的創造者;倘若思想不同各走各路,愛情立刻會破裂的」

《女兵自傳‧被母親關起來了》,頁 99-100

謝冰瑩認為婚姻一定要有感情的基礎,二人不但是夫婦,同時也應該是摯愛的朋友,忠實的伴侶。

她又認定現代的婚姻,是與改造社會有直接關係的,而且她自己有選擇伴侶的權利,絕不是像封建時代一般,僅僅以組織一個家庭為目的。儘管父母親以傳統禮教來壓制她:「快不要丟醜了,一個閨女,也能選擇丈夫嗎?」「笑話!禮教也敢反對嗎?」「它是數千年聖人立下的」。但這些教條仍卻很難說服謝冰瑩不為自己的婚姻爭取自主。經過四次逃婚革命,謝冰瑩最後為自己贏得這場婚姻大戰的勝利。

但當她清楚自己所追求嚮往婚姻的,並不能如預期般是心靈的交流與共融時,又能很勇敢的斬斷。在小說《清算》裡清楚明白訴說自己與符號戀情與婚姻的看法:

「難道愛情是這樣流動性的嗎」
「…你沒有把我當人看待,我簡直成了你的一種商品…」
你把我當做什麼東西呢?我是舊式丈夫的老婆,還是新官僚的姨太?」
「…不願做愛情的奴隸,我是屬於社會的,我像男人一般為社會工作,我更須要自由…我不相信沒有愛人就不能生活的話,我的人格是獨立的…」

她不願做男人的附屬品,也明白自己是屬於社會的,需要自由及獨立的人格。離婚的勇氣,正如當初她勇於追求自主的婚姻與愛情般堅定,為了更光明的前程,她展現了女性天生堅韌的一面,毅然捨棄不適合自己的婚姻,也連同割捨年方一歲的女兒。她與符號分手後也曾有過幾段戀情,在當時民風尚未開放的社會,她的勇氣值得喝采。

在感情婚姻上,謝冰瑩做為一位新女性意識覺醒的代表,是值得肯定的。

節錄自:崔家瑜(民97)。謝冰瑩及其作品研究。台北市:文史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