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綜合大學的轉型之路
自1994年《師資培育法》修正通過與公布後,我國在師資培育的政策上改採自費、開放多元培育的管道,不僅符應日本、美國等先進國家的教育趨勢,也適應國內的社會需要,透過開放競爭期盼能提升國內教師素質。自此臺師大從專責師資培育的角色轉型,朝向綜合大學發展。
1994年教育部長郭為藩(48級社教系、前臺師大校長)主張擴充師大人的視野,不應侷限於專業學科,還要擴充知識範疇,才是現代知識分子與師大人應有的素養。
2011年,臺師大透過評鑑自我定位為「綜合型大學,以師範精神為典範,並以人文、藝術、科學整合發展為特色」。在堅持師資培育核心角色的同時,學校更期許開展多元面向。
外界對臺師大轉型的期待
《師資培育法》施行以後,臺師大除了須面對政府要求轉型的壓力與挑戰,也有來自社會的期待。時任中正大學校長(前臺師大訓導長)林清江教授主張臺師大應扮演積極、領導的角色,與師資培育之大學形成全面性的協調系統,以便資源共享。時任臺師大校長呂溪木表示:「師範教育體制轉型,如何療傷止痛,走出陰霾,成功的蛻變,使本校成為一所具有師範環境特色的大學,亟待全體同仁努力的課題。」
臺師大因應師培多元化的挑戰
面對師資培育的開放,1995年1月,呂溪木校長曾在本校第五十八次校務會議報告事項中,特別點出「積極進行課程重新規劃」、「組織規程修訂」、「提升學術研究水準」為本校轉型之關鍵。後續,藉由(一)設立師資培育專責單位及確立師資培育系、(二)減少師資培育的學生總額,以及(三)師範校院的轉型等三點作為因應。
(一)1996年臺師大為因應變化,遂修訂組織規程將原學生實習指導委員會、中等教育輔導委員會及畢業生輔導委員會合併為「實習輔導處」。2005年再改組為「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並於2019年8月將師資培育學院及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整併為「師資培育學院」。
(二)臺師大依法實施公、自費並行招生制度,並依教育部規定將入學名額調整為一半為自費生、四成為公費生,其餘為獎助學金的名額,各系也針對自費生制訂分化的共同必修課程表。
(三)臺師大不僅肩負著臺灣在教育、人文、科技、藝術、運動、社會等領域培育師資的重責大任,也朝向強化綜合大學發展,提升學術研究水準。
74級國文系黃明理提到臺師大的轉型與師範教育的改變是息息相關的:「過往《師範教育法》是以系所為單位有規劃地去控管學生員額。……後來我回到師大教書後,看到師大逐漸打破過去宿舍按科系編成的建制以及修課上的限制,鼓勵學生雙輔修,培養第二專長。漸漸地,課堂裡的學生不再是來自同個科系,他們可能來自不同系,甚至不同所學校。學校科系越來越多,新設學系的名稱不再對應中學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