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校經緯
1946年3月行政長官公署成立籌備委員會,以今日臺北市國語實驗國民小學為辦公室,5月聘請公署教育處處長范壽康等人籌備成立事宜,由李季谷擔任院長。6月教育處依據《師範學院規程》(1938年頒布)於臺北市創設「臺灣省立師範學院」,為在校內推動中國化政策,將教科書的重點置於國語、史地等科目。 據《臺灣省立師範學院組織大綱》第三條所述,「對於不通國語、國文新入學學生,設置先修班,暫定修學期限為一年,予以本國語文之教學,並兼受本國史地等有關本國文化之重要史料。」
「當時除了大陸來臺同學以外,在臺同學可以說百分之九十五不會中文。……。國文老師在上課中,禁止我們用日語交談,有一次下課鈴響,老師還在就有男同學用日語講話,旁邊馬上就有同學指著他: 『你講日語了』。」
— 38級音樂專修科蔡婖華
1946年 臺灣省立師範學院設立原則草案
校地與設備接收
師院初創時期以原臺北高等學校與省立臺北高級中學之校舍為基礎,接收其所有校舍、校產及設備等。接收清單內計有教育儀器44件、心理學儀器23件、英語教學儀器33件、史地教學儀器53件、掛幅98幅、數學儀器79件、理化儀器1,200件、體育用品3,509件、鋼琴11架、醫療器材377件、實驗室試管等儀器一批、顯微鏡和接眼鏡數座、各種昆蟲和動物模型、人體器官模型與植物採集器。
臺北高等學校移交財產清冊—動物科